摘要
生殖系基因编辑试验的成功,预示着未来生殖系基因编辑的临床应用将成为可能。研究机构、医疗机构将会利用势差优势侵害基因提供者基于基因自己决定的权利,即基因自主权。基因自主权以自我决定权这一基本权利为法理基础,是自己决定权在基因领域的微观表征。以生殖系基因编辑试验为现实基础,构建基因自主权的权利结构,并以该试验所包含的三项基因技术为依据,提出知情同意权的新内容。基因自主权并非绝对,其行使具有界限。
作者
张欢
连宏
ZHANG Huan;LIAN Hong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6期13-18,共6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