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影视作品的独特之处在于其是众多劳动者汇集起来的独创性劳动,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表现形式。一直以来,影视作品著作权在法律保护方面的问题都较为复杂,且我国的影视作品著作权法律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规范缺失、立法不足等一系列问题。在新时期,配合国家鼓励市场改革创新等积极政策,影视作品行业已经逐步成为最具传播力与影响力的大众文化产业,如何有效保护影视作品的著作权,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2020年是我国《著作权法》颁布30周年,我们也迎来了《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此次修改引入视听作品概念,扩大了保护范围,无疑体现了时代的进步性和体系的开放性。
出处
《艺术科技》
2020年第22期100-101,共2页
Art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