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侦查监督相关问题研究——以北京市某区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后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为例 被引量: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公安机关作为启动刑事程序的第一道门槛,其立案标准远低于追诉标准,立案条件带有较大的主观性,只要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予以立案。此前,在以破案率、有罪率作为工作业绩指标考核的压力下,为了提高破案率,有时会不立案,或者先破后立、不破不立,导致立案程序形同虚设。2000年,自立案监督明确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进行监督后,情况大有好转,立案率大幅上升,但新的问题接踵而来。
作者 翟玉琪
出处 《森林公安》 2020年第4期24-26,共3页 Forest Public Security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45

引证文献2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