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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的“商机”看似光鲜,实则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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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标注册是一项依法的行为,但现实中有许多违反《商标法》的注册不当行为,特别是复制、模仿行为较多,最终商标注册申请者不仅“偷鸡”不成,反而害了自己。例如2018年12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涉及侵害“微信”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认定“微信”属驰名商标,判深圳市微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停止使用该企业名称、及时更名并赔偿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0余万元。
作者 张欣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21期40-40,共1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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