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人大代表实行“兼职制”,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也以“兼职制”为原则。这是正确理解本问题的前提。一、“专职委员”[1]的发展历史“专职委员”中的“委员”,一般指人大常委会委员。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扩大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数量,其中19名常委会委员是来自中央国家机关(正局级)和学界,年富力强、有专业知识和专业领域工作经验。此后不久,这19名委员中有10人卸去原有职务并将行政关系转到全国人大机关,专做人大工作,担任了“专职委员”。
出处
《人大研究》
2020年第11期34-36,共3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