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科技进步和经济转型,专利制度在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中的作用和地位日益重要。专利制度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专利司法保护。在专利授权确权司法实践中,“创造性”标准的判断往往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而对“创造性”的认定都不可避免地涉及公共领域问题。在对现有技术的认定和公知常识的判断中,公共领域问题尤为重要。在专利创造性判断的司法实践中引入公共领域保留理念,建立健全专利司法确权制度、技术调查官制度、公益诉讼制度,不仅有利于平衡权利人利益与公共利益,限制专利权的滥用,维护专利制度初衷,而且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专利质量,促进高水平创新,使社会公共知识财富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作者
杨利华
高薇
YANG Lihua;GAO Wei
出处
《武陵学刊》
2020年第6期67-76,共10页
Journal of Wuli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知识产权公共领域问题研究”(17ZDA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