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被行使代位权的次债务人未获得的发票如何税前扣除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A企业与自然人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A向甲租入城区某处房产用于经营,租金每年108万元,合同租期从2011年1月1日到2016年1月1日,5年内租金不提增,5年后续租的,提增租金10%以内。2011年6月甲将该房产抵押向C银行取得贷款750万元,到期后甲不能如期偿还贷款。经多次催讨无效,2016年5月C银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20年第10期49-51,共3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