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明确提出了"成片开发"的概念。即:"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其前提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须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法律同时还明确,"成片开发"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成片开发是有严格限定条件的。那么,除了限定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成片开发还应该设立哪些条件或标准?这个问题,已成为当前自然资源系统内外共同关注、期待解答的一个重要而迫切的问题。
出处
《中国土地》
2020年第10期1-1,共1页
China 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