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小农户家庭经营为主的条件下,“三变”改革有助于促进小农户与外部市场结合,其中股权制度是确定小农户与外部主体财产结构和收益分配的重要安排,也是农民从产业发展中获益的一个主要方式。对袁家村股权制度变迁的研究表明,农村多元利益主体间的股权制度作为一种利益分配方式,与产业发展不同阶段中各行为主体的投资所形成的财产结构直接相关,但形成财产结构的各利益相关者的内部交易行为并不是一次性形成的,当外部环境变化所引起的预期收益大于交易成本时,不同的行为主体将在具体的互动中改变策略并形成新的制度安排。因此,在推进农村股权制度改革时,要根据在地化的产业发展,适时地做出动态调整,并且还要在与利益相关者的多次互动中形成利益均衡的股权结构,从而确保对多重利益相关者均形成可治理的条件。
作者
杨帅
唐溧
陈春文
Yang Shuai;Tang Li;Chen Chunwen
出处
《学术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1期82-88,共7页
Acade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嵌入’视角下农村信贷契约的共同治理机制研究”(15CGL01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