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作为国家治理领域的重大变革,对乡村振兴在治理能力层面、制度和机制层面、组织层面以及治理方式层面提出了新的挑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正视这些挑战,面向国家治理现代化进行有效的制度转轨,进而设定制度目标和进行制度安排。一方面,乡村振兴制度设计应围绕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对农业农村发展提出的新的功能定位,立足于“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这一根本战略方向,服务于国家发展的政治意图和战略部署,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理顺和规范国家与乡村、乡村与城市、经济与政治、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等重大关系,把推进城乡共进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为目标,不断促进乡村的全面发展和整体复兴。另一方面,乡村振兴制度设计还应注重政治性、体制性和工具性制度体系建设,并强化制度性供给,用制度体系建设解决乡村振兴中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良善秩序建构以及各参与主体之间利益协调和平衡,用制度矫正市场,进而不断提高乡村发展的制度化、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激活农业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
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21-128,共8页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全渠道模式下农产品供应链整合及其效应研究”(18BGL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