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社交媒体乱象及涉罪传播,督促运营平台尽职履责已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必选项。基于对用户海量信息的识别成本及技术可行性的考量,网络监管的前期立法大多仅对平台附设了信息内容的被动审查义务。然而,平台具有其他组织无法比拟的技术优势,故应对其科以更高的管理义务。基于权责一致以及收益与责任并行的原则,平台对违禁信息的过滤应由单纯的"被动发现"转向与"主动审核"并举。新近立法对平台增设事前审核与实时监测义务,体现了督促平台主动履责的政策转向。由于技术管控往往能有事半功倍之效,平台运营商应构建以智能算法为主、辅以人工甄别的应对模式,以缓解主动审查的立法与执法矛盾。
出处
《新闻潮》
2020年第8期4-9,共6页
Journalism Tid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学习视域下网络媒体的犯罪传播与控制研究”(17BXW073)
上海政法学院科研项目“网络微空间的犯罪治理与防控研究”(项目编号:2018XJ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