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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被胁迫行为及其评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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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实践中,对被告人科处刑罚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犯罪行为对社会具有客观危害性;二是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具有一定的自由意志。但是,在部分特殊情况下,被告人系被他人胁迫而实施犯罪。此时,如何准确评价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类型,被胁迫行为在犯罪的认定及罪责评价上存在很大的争议,笔者结合具体案例对此进行探讨。
作者 杨知澎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
出处 《中国审判》 2020年第19期102-105,共4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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