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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企业股东行权风险及章程优化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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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环境机制的前置性条件,是公司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电网企业已按照要求全面高质量地完成了公司制改制任务。公司制改制不是简单地公司组织形式的翻新,而是公司治理方式的深刻变革,对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挑战。
作者 李捷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20年第25期68-70,共3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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