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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项目审批或核准文件等21项材料证明被取消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取消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公告》,取消电力业务许可、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涉及的21项证明材料。公告明确,企业申请电力业务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时不再需要提交由其他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共计21项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证明、项目核准(审批)文件、注册建造师证等。
出处 《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2020年第24期7-7,共1页 China Power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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