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数据时代到来使得新媒体逐渐取代纸质媒体成为大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而新媒体作为新兴的新闻载体,具有高效性、交互性强等的特点,正是新媒体的这些技术特点使得其侵权行为也层出不穷。新媒体新闻侵权主体多元化,侵权行为的方式多样,现如今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详细的归责原则,仅借鉴侵权责任法并不能有效降低该类事件的发生概率。应当结合新媒体的相关特点,在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的归责规定上增加特殊规则,以防止该种侵权现象的发生。
出处
《传媒论坛》
2020年第19期149-15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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