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公益性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是居民获得公共服务的重要渠道。通过调研发现,目前山西省公益性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类型主要包括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社会救助服务供给和综合性服务供给,但从整体上看,由于支持性政策体系的不完善、社会较低的认同程度、社会组织内生力的不足以及资源链接能力的不足,造成公益性社会组织供给水平较低,参与范围较为局限,参与程度尚不充分。为此,应通过建立社会组织资源联盟,构建分层级系统化的政策支持体系,提高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社会认同度,改善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环境;通过激发社会组织内生力,提高资源链接能力及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供给的能力。
出处
《三晋基层治理》
2020年第2期84-91,共8页
Grassroots Governance In Sanjin
基金
山西娴院慈善基金会资助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