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渝科局发[2020]43号各区县(自治县)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商务委、发展改革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的要求,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修订完善了《重庆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18期17-30,共14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