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非法捕捞水产品获刑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8月27日,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被告人陈某等3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对电瓶、逆变器组合等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责令被告人陈某等三人于判决生效后购置价值5873元的草鱼、鲢鱼、鳙鱼苗种,放流至渔政码头,用于修复渔业资源与环境;共同承担直接经济损失1174.6元。
作者 何俊 黄迪松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乡镇论坛》 2020年第28期42-42,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