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民视角下的社区治理共同体等同于生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之和:一是通过搭建社区居民间的互动来增加邻里社会资本并回归熟人社会;二是通过与住宅产权相关的系列公共利益来提升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生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在激发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热情方面发挥了互补性的作用。一个有效的居民社区治理共同体同时需要界定好共同体的单元问题,界定依据主要看何种治理单元更适合于生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的形成原则。原有的建立在人为划定的以行政社区为单一治理单元的格局应向一种自发形成的以利于形成生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的多元治理单元转变。
出处
《岭南学刊》
2020年第6期36-42,共7页
Lingnan Journal
基金
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广东社区居民城市住房获得与自发式参与格局的形成研究》(编号:GD18XSH09)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校院一般课题《新时代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构建研究》(编号:XYYB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