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居住权入典:更好保障特定群体住房和养老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描述了自古以来人民对"住有所居"的美好向往。民法典中设定了居住权制度,其立法目的在于既保障特定群体的住房需求,又充分发挥社会上现有的住房效用。居住权源自罗马法,其设定的最初目的是解决没有继承权的特定群体的居住问题,后逐渐为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所普遍规定。我国根据自身国情和社会需求,借鉴大陆法系的居住权制度,在民法典中正式新增居住权的规定。
作者 朱列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人大》 2020年第19期40-40,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China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