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你们《关于108国道禹门口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20]82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108国道禹门口黄河大桥及引线工程设立禹门口黄河桥收费站。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21期11-12,共2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