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列为危险驾驶罪的规制范围以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醉驾入刑对遏制醉驾行为产生良好的预防效果。然而,醉驾案件“体量庞大、稳中有升”的状况没有改变,且存在执法力度不均、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差异大、缓刑适用不统一等问题。对此,应多维度看待醉驾案件办理效果,充分发挥诉讼环节的分流作用,形成多层次犯罪惩罚机制,完善多层次犯罪治理机制。
出处
《人民检察》
2020年第20期27-30,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基金
2019年度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理论课题《醉驾案件实践状况与法律适用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