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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父向女索赡养费,诉求为何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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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90岁的林淮(化名)向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女林萍(化名)承担每月3000元的赡养费。林萍陈述自其12岁到21岁,一直遭受生父性侵奸污。其时,其母、两个哥哥均在世,但无人帮助她。林萍认为,自己被生父施暴9年(生父曾判刑10年),至今年逾六十仍孑然一身、穷困潦倒,却要赡养施暴人并承担高额赡养费,这是对自己的二次伤害。因此,拒绝给付林淮赡养费。
出处 《人民之友》 2020年第11期41-41,共1页 People's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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