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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顺“四个关系”提升公益诉讼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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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益诉讼反映了强劲的社会需求之下检察权的内涵扩张,是检察机关“四大检察”职能中最具主动性的诉讼职能,也是一项为人民群众新时代更高水平更丰富内涵的需求提供服务的检察业务。作为检察机关相对较新的制度设计,近几年公益诉讼已经过了充分的理论研判和实践检验。但新的履职模式涉及的利益冲突更加敏感。
作者 闫旭彤
出处 《天津检察》 2020年第5期8-10,共3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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