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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与侵占罪、敲诈勒索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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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王某系某货物运输公司司机。2020年4月1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到某石油管件制造厂提货时,由于该厂发货人员的工作疏忽,误将一箱装有价值4.5万元的贵重管件多发给了王某。次日,该石油管件制造厂领导找到王某,告知是由于发货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给王某多发了价值4.5万元的贵重管件,要求其返还该箱管件。
作者 赵刚
出处 《天津检察》 2020年第5期60-61,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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