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疗损害是全世界的问题,且并没有随着现代化高科技的发展而减少。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是法医学重要的研究课题之一。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1],全国法院系统2016年全年共审结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0 833 件,同比上升2.49%,2017 年全年共审结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2563件,同比上升8.3%;2018年全年共审结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1896件,同比下降2.96%。医疗损害鉴定为医疗纠纷的调解和诉讼提供鉴定意见,鉴定意见作为医疗纠纷案件处理的重要证据之一,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医疗损害鉴定的主要内容是就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及过错的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因果关系理论是医疗损害鉴定中的关键技术点,是确定原因力大小的基石,因而显得尤其重要[2-4]。医疗过程具有经验性和复杂性,医疗损害鉴定多为“多因一果”,与相当因果关系的理论相契合。笔者通过分析相当因果关系理论与医疗损害因果关系的契合特性,阐述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在医疗损害鉴定中的运用,为医疗损害鉴定提供理论和实践新思路。
出处
《法医学杂志》
CAS
CSCD
2020年第5期709-714,共6页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基金
中国工程院咨询研究资助项目(2013-08-XY-YY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