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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0月13日,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草案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当负刑事责任。消息一出,引发网友广泛讨论。网友表示,“虽然加了很多限定条件,但好歹是迈出了这一步。”“支持,抵制校园暴力。”“能够听取群众声音,在政策、法律上做出调整,这一点很好,点赞。”同时,网友也从其他方面提出建议,“还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教育,普及法律知识,让心理课不再是简单地走走流程。”“心理教育应该加进正常授课课程。”“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一放了之’,还要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促进保护、教育、管束有机统一。”
出处 《网络传播》 2020年第11期64-65,共2页 New 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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