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设住房体系的要求,我国《民法典》新增居住权制度,为引入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不同层次的居住需求提供了制度保障,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审理居住权纠纷案件,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人民法院为现代经济社会服务、维护公序良俗的审判职能,引导居住权制度回归消费居住属性。本文将居住权制度的讨论置于我国住房供应体系建设的框架下,以《民法典》居住权专章规范为基础,结合居住权的立法目的与审判实务,检索居住权所涉的合同编规范、物权编规范以及适用场景等,以期对居住权理论和实践有所裨益。
出处
《法律适用》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1期26-35,共10页
Journal of Law Applica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从国家治理现代化视域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项目编号20ZDA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