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治、法治、自治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对当前社会治理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德法均衡性自治”是将三者有机结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结合基层的“德法相伴”实践模式,通过对治理资源、治理体系与治理方式的整合再造,构建“个人—家庭—社区—城市”的微观机制。
出处
《智库时代》
2020年第30期132-133,共2页
Think Tank Era
基金
2019年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两基”专项课题《城乡社区治理中“德法均衡型自治”的微观机制与实践模式研究》(批准号:2019LJ006)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