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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渠道更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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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土地增值收益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城,有力推动了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但直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偏低,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持作用发挥不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对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作出安排。
出处 《中国合作经济》 2020年第10期22-29,共8页 China Co-Operatio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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