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增值税抵扣制度建立以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便应运而生,且大部分虚开行为伴随着虚抵行为,形成虚开与偷税并存的状况。对于两行为并存时的定性及处罚,行政法规及刑法层面的规定不尽完善,实务处理中各地做法亦不尽一致。文章从虚开及偷税的内涵出发,归纳虚开与偷税行为常见的并存类型,并论述两行为并存时现行的定性标准及处罚标准,再对现行定性及处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审思,提出构建两行为并存时行刑认定及处罚规范的基本思路。
出处
《财会通讯》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4期148-151,160,共5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广东省教育厅2018年度普通高校特色创新类项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认定研究”(项目编号:2018W TSCX174)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