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我国在政府单位一直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确认的主要方法与原则,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明确了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中的应用,进而使得政府财务会计工作与时俱进,提高了会计工作的质量与效率。但新制度下权责发生制的使用时间并不长,仍处于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阶段,其中仍有部分问题亟待发现与解决。笔者将以此展开讨论,首先对权责发生制的概念与其实行的必要性进行阐述,然后再提出收付实现制存在的局限性与问题,以此与权责实现制进行对比分析,最后对权责发生制的应用进行具体的探讨,希望能对权责发生制的有效应用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出处
《会计师》
2020年第18期15-16,共2页
Accounta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