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彰显鲜明的时代性新《档案法》第一条对本法立法目的表述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了"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服务目的调整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档案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档案事业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档案信息化建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以信息化为核心的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是完成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当前档案工作的重点。此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等时代新精神也在新《档案法》第二条对档案所涉及的领域活动表述中有所体现。
出处
《档案学通讯》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6期107-108,共2页
Archives Science Bullet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