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勘察设计收入一直按完工进度分期确认。新收入准则出台后,设计企业容易直接将勘察设计收入判断为属于时间段履约,忽略了五步法模型从控制权转移角度考虑收入确认时间问题。本文从判断履约义务确认时间的三个条件入手,重新审视勘察设计收入在新收入准则下的确认时间问题,并以ABC设计院合同为例进行分析,提出设计企业应重视合同约定中收款权问题,重新审视收入核算的重要判断点,提升财务职业判断的客观性,及时评估新准则的影响。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2期53-55,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