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东亚银行”)与江苏普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华公司”)、传旗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旗公司”)、中国诚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峰公司”)、现代商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船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信用证欺诈纠纷案,因东亚银行不服中华人民共和国武汉海事法院一审民事判决(2013武海法商字第01201号),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民事判决(2019鄂民终828号),现已终审结案。
出处
《中国外汇》
2020年第22期51-53,共3页
China For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