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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人生前已处分的房屋不宜认定为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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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不久前公开审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一审法院判决产权人生前已经处分的房屋不宜认定为遗产。法院审理查明,被继承人安父、谢母生前系夫妻关系。安父于2019年11月14日去世,谢母于2017年11月去世,夫妻育有一个儿子安某,两个女儿安某艳、安某晖。被继承人安父、谢母留下的遗产有位于岳阳市云溪区岳化化工二厂锦纶新村房屋一套、存款及工资987557.58元。另外,在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办事处岳城居委会有一套房屋。
作者 唐思思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20年第10期70-7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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