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会试考生路费资助制度初定于洪武十七年(1384),但在各地的运行并不规范,一些地区甚至未得推行,至成化十九年(1483)才开始在广东形成为一项科举定制。此后,这一制度不断发展,资助的地域范围推广到全国各地,资助对象由新科举人扩大到旧科举人,资助额度有所提高,资助名目也日渐多样化。随着时间推移,各地路费资助政策中逐渐出现贪污受贿、徇私舞弊、举人重复告领路费等弊端,但其积极作用无疑还是主要的,尤其在巩固明代统治基础、促进社会流动和维护边陲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出处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62-71,共10页
Historical Archives
基金
第64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8M643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