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污染环境,为其提供贷款的银行有没有责任?2018年8月,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向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襄大农牧有限公司养殖废水污染汉江,并提交追加被告申请书,追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城市支行、湖北宜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此案是我国商业银行因未尽环境法律责任被诉的第一案。此案引发了笔者对我国商业银行的环境法律责任制度的思考。从法理角度看,商业银行环境法律责任是怎么产生的?我国的有关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应当如何完善?
出处
《中国生态文明》
2020年第5期75-77,共3页
China Ecological Civ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