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并非到处是静谧的田园风光,还有不可忽视的农村犯罪现象,需要犯罪学有所作为。农村具有特殊的社会结构、文化观念和人文地理,这使农村在犯罪现象、原因和治理等方面均有别于城市,因而一些发源于城市的犯罪学解释理论和治理措施未必适合于农村。国外以农村社会背景为研究基础的农村犯罪学逐步"苏醒",已产生了较丰硕的研究成果。我国农村犯罪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难以为农村犯罪治理实践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因此,理论界亟待加大农村犯罪学研究力度,摆脱传统犯罪学研究禁锢,寻求新的研究方法、解释理论、分析框架和治理路径。
出处
《中国刑警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5-13,共9页
Journal of Criminal Investigation Police University of China
基金
2018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编号:18SFB3014)
重庆市教委2020年度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项目(编号:2020CQJW)
2016年重庆社科规划一般项目(编号:2016YBFX152)
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校级项目(编号:2019XZQN-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