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0月22日,民航局认定产生了90名中国民航首批高级监察员。首批高级监察员全部来自民航地区管理局,非领导干部占比近60%,覆盖了应急、航空安全、综合、统计价格、财务、公共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市场、飞行标准、适航审定、机场、空中交通管理、航空安保12个监管专业。民航局明确,对于高级监察员,在监察员之间采取优先晋升职级、同等条件优先提拔使用和纳入人才库培养3项激励措施。要求条件成熟后,把具备高级监察员资质作为担任地区管理局、监管局(运行办)业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之一。
出处
《航空维修与工程》
2020年第11期24-24,共1页
Aviation Maintenance &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