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代欧洲大麻管控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对我国大麻立法、禁毒法律及政策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根据大麻与其他毒品种类在法律规定和处罚上的不同,当代欧洲大麻法律分为两种立法模式。在大麻管控的具体立法上,欧洲各国对吸食大麻、持有大麻、种植大麻、贩运(供应)大麻和大麻"毒驾"等行为呈现多样化的立法特征。不仅大麻立法条文规定各异,即便类似的法律规定,在欧洲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具体执行情况亦差别较大。分析欧洲大麻立法和实践,对我国制定毒品政策、"毒驾"入刑、综合司法模式的转型以及探索毒品分级管控制度方面有重要的启示。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20年第4期141-148,共8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法治社会背景下刑事禁止令在社区矫正中的应用研究”(17YJC820022)
陕西省高校青年创新团队项目“大数据时代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刑事法治”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20180876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