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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不具备任意解除权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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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我国现行立法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过少,导致实践中遗赠扶养协议解除的判决纷繁复杂。明确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首先要明确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参照适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具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实践中对于遗赠扶养协议争议最大的事由在于当事人是否具备任意解除权。本文通过遗赠扶养协议与委托合同、承揽合同、不定期租赁合同对比,得出遗赠扶养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均不具备任意解除权的结论。
作者 吴少璐
出处 《新疆社科论坛》 2020年第5期59-65,共7页 Tribune of Social Sciences in Xinjiang
基金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研究”(项目编号:20201066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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