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环境中,儿童个人信息容易受到网络运营者及其他主体的非法收集和滥用,严重威胁儿童合法权益甚至影响家庭安全,加强儿童个人信息保护是保障儿童网络空间权益的题中之义。应从人格权化角度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彰显《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的立法宗旨。具体可在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司法解释中将个人信息确定为个人信息权,赋予其人格权地位;在未来个人信息保护法中规定个人信息权;完善儿童个人信息权所应涵射的内容,为儿童个人信息人格权化保护提供确定性指引;最后做到赋权与保护的衡平,亦不能忽视儿童个人信息受到侵害时的财产性保护。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0期162-168,共7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基金
共青团中央“青少年发展研究”重点课题《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权益保护机制研究——以最高院发布的利用互联网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10起典型案例为基础展开》(项目编号:19ZD048)
武汉大学网络治理研究院研究课题《数据权利的体系化研究》(项目编号:ICG2020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