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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40年重大案件辑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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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张思定等3人特务犯罪案1980年6月至1981年5月,张思定参加特务组织,接受特务训练,发展特务人员,收集我国政治、军事、经济等情报。1982年2月23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特务罪判处张思定等3人四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不等。该案系深圳中院成立后判决的第一起案件。
出处 《中国审判》 2020年第20期22-23,共2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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