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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辞呈须慎重,送达之后难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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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劳动者辞职无需任何理由,只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可一旦辞职书送至对方,再想反悔就要看单位脸色了。因此应谨慎行使辞职权,免得追悔莫及。即使单位尚未批准,辞职书也具有法定效力【案例】胡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至2020年8月31日。2019年8月30日,胡某因个人原因递交辞职书,一周后胡某后悔,此时公司尚未签字批准,故请求撤回辞职书。而公司称胡某不能出尔反尔。胡某遂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由于调解不成,劳动仲裁委裁决驳回胡某的仲裁请求。
作者 潘家永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劳动保障世界》 2020年第28期64-6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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