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技文稿的作者应是:(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和解释者;(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者;(3)能对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对修改,在学术界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该文发表者。以上3条均需具备。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仅对科研设计进行一般管理者,不能列为作者。集体署名的文稿必须明确能对该文负责的作者。作者中如有外籍作者,应征得本人同意,并附该作者证明信。作者应在投稿时确定,在编排过程中不应再作顺序更动或增加。
出处
《实用肿瘤杂志》
CAS
2020年第6期549-549,共1页
Journal of Practical Onc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