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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1月18日,教育部官网发布公告,宣布将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及《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公告具体内容如下所示。1.自2021年1月1日起,取消《在港澳地区学习证明》《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学习证明》,中央政府驻香港联络办、中央政府驻澳门联络办和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开具申请。
出处 《留学》 2020年第22期28-33,共6页 Studying Abro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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