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月1日起,公立医院全面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简称新制度),新制度提出新理论,而且在会计核算模式,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账务处理和会计报表体系方面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医院具有自己行业的特点,为了规范其特殊经济业务的核算,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过渡,更好衔接,财政部规定了《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体现了医院行业的特点,既要满足《政府会计制度》,又必须坚持五大原则:一是要服务于医疗体制改革和医院改革的需要,二是要体现医院的公益性,三是要客观、如实、准确反映医疗、科研、教学的运行情况和成果,四是要保留原制度的先进性,五是要具备可操作性。从补充规定中可以看出医院在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中的很多特殊性,即与新《政府会计制度》规定中的差异。这些差异必须处理好,才能做到既执行新制度,又很好反映医院的会计信息,为信息使用者提供会计数据。本文梳理了公立医院执行新制度的意义,公立医院会计核算的内容,及医院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的特殊性,为更好地进行会计核算提供帮助。
出处
《中国经贸》
2020年第22期162-163,93,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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