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11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联合部署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五部门将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农村食品假冒伪劣违法犯罪。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标是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执法行动将聚焦案件查办,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行为。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20年第23期33-33,共1页
Law & Lif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