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金融机构是服务“三农”的主力军,近年来由于监管不力,职务犯罪高发,危害巨大。农村金融机构职务犯罪高发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涉案主体层面来看,涉案人员法制观念淡簿,职业道德素质低下;从农村金融机构自身来看,内部管理宽松软,考核机制不合理,稽核检查落实不到位;从外部监管来看,行业监管体制长期没有理顺,缺乏有效监管,公安经侦部门的基础防控工作也没有得到有效开展;从社会经济层面来看,经济形势的下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案件的频发。对此,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健全招录制度和培训机制,加强风控管理,完善内控机制;改革考核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改变经营理念,实现稳健经营;健全监督体系,同时加强内、外部审计力度;上级机构应强化管理力度,理顺行业监管体制,实施“穿透式”监管;公安经侦部门应该优化经侦警务力量,加强经侦信息化工作,实施部门联动,构建起防控聚合性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控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出处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119-126,共8页
Journal of Shando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省涉众型互联网金融犯罪刑事对策研究”(项目编号:L17BFX004)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4年度青年教师科研计划项目“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职务犯罪问题及对策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